課程名稱 |
智慧財產權法導論 Introduction to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
開課學期 |
111-1 |
授課對象 |
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
授課教師 |
李素華 |
課號 |
LAW3030 |
課程識別碼 |
A01 30500 |
班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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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 |
2.0 |
全/半年 |
半年 |
必/選修 |
選修 |
上課時間 |
星期二8,9(15:30~17:20) |
上課地點 |
新102 |
備註 |
第一週依教室決定加選人數及抽籤確定,勿個別發信詢問。前階段無法選課之外系學生,於人工加簽時處理。 總人數上限:250人 外系人數限制: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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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簡介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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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能力關聯 |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
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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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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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概述 |
說明:一、第一週依教室容量決定加選人數及抽籤確定,勿個別發郵件詢問
二、擬修課之非法律系學生,於人工加簽階段處理
本課程內容,除了與修課同學討論不同智慧財產權法之基本概念與架構外,亦將比較不同智慧財產之差異及法規規範異同、各該異同之妥適性。除此之外,鑑於本課程之授課對象以法律系學生為主,為使修課同學能了解智慧財產權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之地位與相互關係,課程安排上亦將盡可能就智慧財產權法涉及之基礎法學適用問題,進行討論(諸如智慧財產權侵害之損害賠償計算方式、專利或商標核准之行政程序、智慧財產私權爭議與權利有效性認定或之訴訟程序)。最後,將視修課同學需求及課程時間安排,盡可能涵蓋新興之智慧財產議題(例如:生物技術與醫藥研究成果之智慧財產保護、地理標示保護、技術標準有關之專利保護與權利行使);必要時,亦將邀請實務先進至課堂演講,以使同學瞭解相關實務工作與此領域之發展。 |
課程目標 |
本課程開課對象以法律系學生為主,課程目標係使修課同學能對智慧財產權法(包括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營業秘密法、公平交易法)有概念,並瞭解智慧財產權法與其他法律規範之相互關係。對此領域有興趣之同學,日後可進一步就個別智慧財產法修習課程,即便同學未規劃鑽研智慧財產領域,亦能將所學與其未來專業領域結合(諸如公司併購可能涉及智慧財產讓與或其交易)。
另外,鑑於我國智慧財產法律之細節規範與實務操作,仍在發展中,因此,課程進行方式以討論為主,針對授課教師所擇訂討論主題,從不同面向與角度分析與討論,各該議題往往無所謂「通說」或「標準答案」。 |
課程要求 |
一、課程中參與討論,為必要要求。
二、為使修課同學瞭解智慧財產訴訟實務運作,每位修課同學必須自行擇期至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的「智慧財產庭」,旁聽至少一庭案件審理,智慧財產領域之任何類型皆可。法院旁聽亦可以地方法院著作、商標或營業秘密侵害之刑事案件取代。旁聽心得(可寫出對程序運作不懂之處)至少500字,學期末以紙本或電子檔繳交。法院旁聽等同一週授課進度。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庭期,可以由其網站查詢:https://ipc.judicial.gov.tw/tw/sp-tita-cont-091.html
三、具體授課內容及評分方式,將於開學第一週與修課同學討論後確定。 |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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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 Hours |
每週二 13:30~15:00 備註: 為避免同一時段面談同學過多或授課教師臨時有校內外會議安排,務必事前發郵件約時間 |
指定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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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謝銘洋,智慧財產權法,10版,2020年,元照
月旦法學及其他國內期刊學報之文章
廖義男、黃銘傑(主編),2017年12月,競爭法發展之新趨勢-結合、聯合、專利權之行使,元照
蕭雄淋,著作權法論,2015年2月,五南
陳昭華,商標法之理論與實務,2015年,元照
劉孔中,解構智財權及其與競爭法的衝突與調和,2015年,新學林
Alan L. Durham, Patent Essentials: A Concise Guide, 4th 2013
Chris Scott Graham, Protecting Trade Secrets: Before, During and After Litigation, 2012,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
No. |
項目 |
百分比 |
說明 |
1. |
期中考試 |
40% |
第8週10月25日期中考試 |
2. |
期末考試 |
40% |
第16週12月20日期末考試 |
3. |
平時成績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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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 |
上課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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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繳交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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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形式 |
考試取代書面(口頭)報告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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